( 不要理我没关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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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一篇脑经有问题,胡言乱语的发泄文(谢绝对号入座)
没耐心者,可以跳过:
一项决定可以影响很多事,所以决定很重要。
而一个决策者在要帮忙他的随从者做代表,发表意见时,
请问
是不是应该征询他们的意见?
要不然,你这个决策者或领导者不如自己当就好了,不应该称为“代表”。
没人要尝试?
不懂。可是我在那个平台上看到明明就很多人对此表示有兴趣,并且会倾囊相授。
或许你是无意(或有意?),我不懂。
“突然”看不到。
看不到大家的反应,大家的声音。
否认?
要不然,就是我看错了。
睁眼说瞎话,是没办法的事。
我不是什么超人,老实说我认为自己不配当个决策者或领导者。
但是,以一个随从者的角度,我看不到领导者决策时把“尊重”这2个字在哪里。
当然,或许我也没资格说人。
但,发表看法总可以吧?
不行?没能力?分身乏术?
历年的一些规矩或传统不也一流传至今吗?
为什么以前就可以,现在就不可?
要明白,机会一去不复返。
不是每次都有机会的。
我恋权?
拜托,有这个必要吗?
这又不是什么跨国大企业,一分钟几千万上下的生意。
没有这样做的理由。那个头衔也不特别好听。
“这都是为了你好....”
请你别自以为是,不是你认为为我的好就是对我真正的好。
谢谢,试问我可以不要这个“好”吗?
不要当你自己什么都知道,其实你什么都不知道。
我,只是志在参与,因为机会不常有。
或许这看起来很老套,你不信。
但,这就是我的答案。
一句:信不信由你,我也不想声明太多。
一向都认为你没什么的,当年还支持你。
但,真的不懂。
或许你对我有点误会?
看不顺眼?
我不知道。
但我承认之前我确实有错,但不全是因为我。
那件事,你或许就因为这样看低我。
觉得我做错了。
但其实我不说出个中原由,是给予对方保留一定的尊重。
抱持着:
“虽然不全是我错,但我可以委屈点,
先承认自己的不是,为自己的错负责。
这样,至少不会让双方关系造成进一步的破坏。”
的原则,把恩恩怨怨快速解决,不让伤势蔓延。
虽然这样我会吃亏点,但没关系。
只要问题能解决,我宁愿不出声,让他气消。
在人家眼里,是我错,没关系。
直到有一天,我发现我的道歉在对方眼里,是廉价的。
原来我在他眼中,是这么的厚脸皮。
好,既然这样,我收回我的道歉。
既然对方这样看我,我觉得也没必要继续忍气吞声。
有些自作主张的人真的令人讨厌。
就因为一个人的故意忽视而擅作主张,让众人失去了原应有的机会。
公平吗?
其实嘛,这件事有很多人也有意见,表达不满。
或许你不知道,但已经与我无关。
而且反正已经先斩后奏了,不是吗?
再多的说明也改变不了什么。改变了也没有意义。
这篇帖子我没放密码,也觉得没必要放,因为没什么见不得人。
若你认为我是在说你,那就表示你理亏吧?
要不然,就一句:“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”
你认为不是再说你,就不用多加联想。
这帖子我没影射任何一方,请别对号入座。
纯粹是我个人脑经有问题,在胡言乱语一通。
今天写这些,我没想要什么,我也不想去要什么。
单纯只是要发泄。这不就是部落格的功能吗?
这是我最后一次对此事发表的看法,不要问我是什么事,我也不想说。
因为,过了今天,我就会把这件事给忘了。
为了一件小事,把自己变成人家的炮灰,人家攻击的对象值得吗?
我说:不。
所以,这次我学聪明了。
我选择沉默,静观其变。
呼,说完真的轻松很多了呢!
文字的力量真厉害,可以抒发情绪。=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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